东城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东城区,北京市的一个市辖区,地处北京市中心城区的东部,东、北与朝阳区接壤,南与丰台区相连,西与西城区毗邻。东西最大距离5.2千米,南北最大距离13千米。区境介于东经116°22’17″—116°26’46″,北纬39°51’26″—39°58’22″之间。2010年,东城区合并崇文区,成立新东城区,辖区面积扩大到41.84平方千米。截至2016年,东城区下辖17个街道,常住总人口97.4万人 [3] 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9.8亿元 。其中,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930.8亿元,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9亿元。 按常住人口计算,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.5437万元 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6.6亿元 ,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4.6亿元。 东城区是北京文物古迹最为集中的区域,拥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,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0处,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18.5片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设内外城巡警总厅,下设46个警政区,内城26区,外城20区;三十四年,内城合并为13区,外城合并为10区。宣统二年(1910年),再并内城为10区,内左一区至内左四区和外左一区至外左五区全部及中一区、中二区东部属今辖区。